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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價巡視 違規之處都有哪些?

其一,巡視開支該由省里出,不該由縣里出
依據湖北省委《關于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的實施辦法》,巡視工作所需經費納入省財政預算,專款專用,由巡視工作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
但是,實際上,在第六巡視組到來之前,秭歸縣已經預撥財政款20萬元用于“迎接”。
第六巡視組在秭歸20多天(扣除期間巡視組中斷在秭歸巡視改到其他地方,實際天數更少)80多萬的實際花銷,給秭歸這個農民年均純收入只有3497元的“國家級貧困縣”帶來了60多萬的財政缺口。
其二,巡視組該由上級黨委“特派”,不該由下級部門“特邀”
秭歸縣委辦特別強調,因秭歸系三峽庫區,為指導該縣三峽移民后續工作規劃實施,特邀請巡視組赴重慶庫區的巫山、云陽、萬州等地考察。
而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以下簡稱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對縣(市、區、旗)黨委和同級人大常委會、政府、政協委員會黨組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巡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確定。
也就是說,是否派出巡視組,是由上一級黨委決定的,像秭歸縣委這般“特邀”,難逃“公關”嫌疑。
其三,不該變相送禮,不該變相旅游
依據中辦、國辦關于《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的要求,在公務接待中“不得超標準接待”,“不得以任何名義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禮品、紀念品”。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全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也重申了中央這一精神。但是秭歸官方還是頂風作案,公然給巡視組送煙送酒送土特產。其中僅禮品一項就花費達 11萬余元。
自2006年始,中央乃至湖北省都強調“黨政機關不得違反規定到風景名勝區舉辦會議和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和方式變相旅游”。但是,在巡視期間,秭歸官方拿出的13.9萬多元“外出考察費”中,12.35萬元系巡視組外出旅游開銷。包括秭歸縣的陪同人員在內,巡視組一行共18人,租賃了一艘旅游船,除了欣賞長江三峽,還在重慶、四川廣安等地游覽。此舉涉嫌嚴重違法違紀。
其四,報銷應該“一事一審核”,不該多報虛報
對于巡視組離開后,秭歸縣委辦申請解決80萬工作經費的報告,秭歸縣委辦的解釋是,“這些費用中包括省委巡視組工作期間的有關費用;歷年及今年以來縣委辦接待上級領導,外來客人以及來秭歸開展對口支援所發生的費用;添置辦公設備的費用,購買接待酒水的費用。”
實際上,秭歸縣的財政開支采取的是“一事一審核”方式,即僅針對單獨事項進行財務審核。秭歸如此借口不僅無法為“天價接待”正名,更有虛報、瞞報財務支出的嫌疑。
其五,“天價巡視”真“天價”
巡視費用主要包含五大開支項目,具體如下:
接待費 370193元;
禮品 113477元;
外出考察費 139921元;
購置設備 109888元;
其他費用 68491元;
合計 80.19萬元。
第六巡視組被安排在縣城的“豪庭酒店”,這是一家集住宿、餐飲、娛樂和會議為一體的準四星級酒店。巡視組正式成員九人加上宜昌市陪同領導四人,包下了酒店的第八和第九層。
經費明細表還顯示,在37萬余元的接待費中,在豪庭酒店、曲溪農家莊、春江晏和金緣酒家的餐飲費為90672元。此外,巡視組花銷各類酒30件,112056元;香煙55條,35550元。煙酒兩項耗費14萬余元。酒每件均價達3735.2元,煙每條值646.4元,著實令人咋舌。
另外,禮品一項總額113477元。包括給巡視組成員每人一件襯衫,共9件,每件900元,總價8100元;15件運動服,每件2686元,總價40297元;24雙當地特色布鞋,每雙420元,總價10080元。
其他還有臍橙、茶葉等。秭歸縣官方除了為巡視組購置了打印機、復印機、照相機、電腦等設備,還為相關領導購置了兩部手機和十部平板電腦——據財政局對賬務的審核,平板電腦“省巡視組用,并帶走”,手機為“省領導購”。
拋開上述違規之處不說,巡視制度本身也有問題,比如《條例》第三章規定,巡視組要提前10個工作日將巡視工作安排書面通知被巡視地區、單位等。此類條款嚴重損害了巡視方的獨立性。
附件: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