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發展規劃》獲得國務院批準。昨日,福建省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稱,這是繼山東、浙江、廣東之后,國務院批準的第四個試點省海洋經濟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廈門港被列為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同時推進廈門港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
福建省發改委主任鄭柵潔稱,這是“兩規劃一方案”頒布以來,黨中央、國務院謀劃全國海洋發展戰略布局、進一步推動福建又好又快發展的重大舉措,福建海洋經濟發展面臨新的重大歷史機遇。
《規劃》突出了福建省海峽、海灣、海島的特色,明確了試驗區六大戰略定位,即:深化兩岸海洋經濟合作的核心區、全國海洋科技研發與成果轉化重要基地、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海洋產業集聚區、全國海灣海島綜合開發示范區、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區和創新海洋綜合管理試驗區。
《規劃》還確定了試驗區兩個階段的發展目標,即:到2015年,海洋生產總值達到7300億元,年均增長14%以上;到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經濟強省。
為此,《規劃》部署了七個方面的主要任務及工作重點,即: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提升海洋科技創新能力、強化海洋資源科學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沿海基礎設施和海洋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深化閩臺海洋開發合作、推進海洋經濟對內對外開放、健全海洋科學開發的體制機制。
此外,國務院還在《規劃》中從投資和財稅、金融、園區、產業、科教、人才、用海、環境、海島、對臺、開放等11個方面賦予福建海洋經濟發展的39條支持政策。
為推動《規劃》的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還批復了《福建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工作方案》。(記者 張小燕)
推進廈門港
國際航運試驗區建設
《福建藍色經濟規劃》著眼于深化兩岸海洋經濟交流合作的需要,賦予了一些先行先試政策措施。如:支持設立兩岸股權柜臺交易市場,探索引入臺灣上柜和興柜交易機制,開展非上市涉海股份公司代辦轉讓試點;積極研究將福州港、廈門港列為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這是繼《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中提出積極研究將廈門港列為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后,再次將福建省港口作為啟運港退稅政策試點研究范圍,為福州港發展拓展了政策空間。
同時,還有一些政策措施,經過福建省多年努力爭取,這次《規劃》也一并給予明確,如:推進廈門港國際航運發展綜合試驗區建設等,這是對廈門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重大政策支持。
海島開發實施“以島養島”
《福建藍色經濟規劃》還賦予福建省一些原則性的支持政策,有待于進一步細化具體化。如: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島開發實施“以島養島”政策,支持福建開展無居民海島保護開發試點。
福建有大小海島2215個,數量居全國第二位,海島開發保護的力度還需要進一步加大。劉修德稱,對《規劃》提出的“以島養島”政策,省里將細化操作措施,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對海島地區上繳中央的稅收收入全額或部分返還,爭取允許福建符合條件的無居民海島實施整島旅游開發,享受海南國際旅游島政策。
5億多元補助漁船更新改造
《規劃》明確提出:加大對海洋新興產業、重大海洋科技專項的支持力度;加大對中心漁港、一級漁港、二級漁港和避風錨地建設的支持力度;增加福建漁船公海漁業捕撈配額,支持福建科學發展遠洋漁業;加大對重點海洋科技研發平臺的政策和資金扶持;依法減免養殖用海海域使用金;對有居民海島的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給予扶持;在圍填海計劃指標安排上給予適當傾斜,國家重點項目用海,由國家安排專項用海指標等。
福建省海洋漁業廳劉修德廳長稱,這方面已經有一些進展。最近,國家安排5億多元專項資金補助福建省漁船改造更新;財政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組織的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范工作將福建省列為全國四個支持省份之一,準備近期在海洋新興產業發展、海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福建省3億元資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