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航運業遲遲未能有所改善,國務院于本月22日出臺《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禁止外國航運企業參與經營中國內貿航線,保護國內航運業。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內貿貨運萎縮,經營環境嚴峻,國家船隊“食唔飽”,該條例的出臺有利保護“五星旗”船隊,免被外國船公司搶貨。
新華社報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日前簽署第625號國務院令,公布經國務院第218次常務會議通過的《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外企外籍船皆不能參與
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不得經營水路運輸業務,也不得以租用中國籍船舶或者艙位等方式變相經營水路運輸業務;第十六條又規定,中國水路運輸經營者禁止使用外國籍船舶經營水路運輸業務,除非國內的中國籍船舶運力不足、并且船舶停靠港口水域為對外開放的港口水域、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許可后,才可在規定期限或航次內臨時使用外國籍船舶運輸。
中國海運(香港)控股公司對條例表示支持,公司發言人回應,該條例對國家主力船隊是一利好消息,會堅決執行。但由于條例“新鮮出爐”,暫難評估將為公司帶來的好處。
近年中國航運業備受運力過剩、全球經濟蕭條等因素困擾,中國遠洋(01919)、中海集運(02866)等國內大型航運企業早前公布的上半年都錄得虧損擴大,隨后內地政府緊急出臺減稅等財政方案支持內地航運企業。業內人士指,此次以國務院名義出臺條例,更彰顯政府對行業補助的決心,期望能進一步輔助苦苦掙扎的國內航運業。
路透社報道,中國在9月份推出千億人民幣基建計劃,條例的頒布確保了基建項目需要運輸鋼鐵等材料時只能使用中國航運企業的中國籍船舶,防止外國企業在千億基建計劃中分一杯羹。
市場機制以外調控措施
另一方面,國務院交通運輸部負責人昨日在接受內地記者采訪時回應,水路運輸市場的資源配置應當主要由市場機制發揮作用。但又指市場機制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時,政府要采取必要調控措施,以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航道資源的合理有效利用。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分為總則、水路運輸經營者、水路運輸經營活動、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法律責任、附則6章。國務院表示,“條例旨在規范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行為,維護國內水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國內水路運輸安全,促進國內水路運輸業健康發展。經營國內水路運輸以及水路運輸輔助業務,應當遵守本條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