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機場(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深圳機場”)擴建工程因未獲環評手續而擅自開工,日前被國家環境保部叫停。
記者從環保部獲悉,經環保部華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調查核實,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報批的環境影響補充報告書未經批準,于2009年2月擅自開工建設。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已致函深圳機場,責令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停止建設,并罰款20萬元。
深圳機場官方微博回應稱,1月7日,深圳機場航站區擴建工程和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因補充報告書未獲環評批復受到環保部的行政處罰。深圳機場正在按照處罰書的要求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努力打造綠色工程、精品工程。對于處罰的具體原因,深圳機場相關工作人員并未回應。
一份《深圳機場飛行區擴建工程航站樓規模增加項目敏感單位意見調查表》顯示,深圳機場1991年10月投入運營,隨著航空業務量的快速增長,逐漸達到設計飽和容量。2007年,深圳機場擬擴建T3航站樓,總建筑面積約為35萬平方米,實際總建筑面積約為45.1萬平方米,需要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飛行區擴建工程二跑道延長項目也存在實際建設較原設計規模變化的情況,需要重新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本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12月26日,深圳機場T3航站樓主體工程及GTC(交通中心)工程已經通過竣工驗收。二跑道也已于2011年下半年投產。
環保部于2012年7月31日告知深圳機場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其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8月13日,深圳機場向環保部提出聽證申請;9月21日環保部在廣州舉行了行政處罰聽證會;一個月后,深圳機場申請撤回對聽證事項的陳述申辯意見,表示愿意接受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