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貨運企業的同仁們:
大家好!
5月8日,《鄭州日報》二版刊登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致全市貨車駕駛人及廣大交通參與者的一封信》,希望全市貨車駕駛人及廣大交通參與者立即行動起來,積極參與公安部組織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和全市重型貨車綜合整治工作,為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續好轉做貢獻。這雖然是對駕駛人個體的希望和要求,但作為貨車駕駛人比較集中的貨運企業,我們責無旁貸,理應先行。為此,我們向全市貨運企業發出倡議:
一、加強宣傳發動,積極響應和廣泛參與整治活動
目前,正在開展的“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和全市重型貨車綜合整治工作,是確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一項重要舉措和有效手段,我們每一個貨運企業,都要積極響應號召,廣泛發動貨車駕駛人員,踴躍參與到貨車違法行為專項行動和綜合整治工作中去,堅持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自覺遵章守紀、安全出行,堅決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注重源頭管理,強化交通安全責任意識
作為貨運企業,我們要嚴格落實“三位一體”責任制,始終把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自覺擯棄過度追求經濟利益,忽視交通安全及放縱超速、超載、爭道搶行、疲勞駕駛等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深入開展駕駛人日常安全教育,嚴格車輛的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真正做到警鐘長鳴、居安思危。
三、強化規范自律,共同抵制野蠻危險駕駛行為
要自覺把《一封信》轉變為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為準則,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高于一切的理念,盡快完善機動車安全防護裝置和車身反光標志,共同抵制超載超限、非法改裝拼裝車輛、闖紅燈、超速行駛、疲勞駕駛等野蠻危險駕駛行為。
貨運企業安全,賴以責任,重在行動。希望大家盡快參與到我們的倡議中來,讓我們攜手并肩,為加快推進鄭州都市區建設,創造安全、有序、和諧的交通環境而努力。
衷心祝愿各貨運企業遵章守法,興旺發達!
倡議人:河南升龍土石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丁秋玉
河南昊鑫土石方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李紅杰
二0一三年五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