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廣珠鐵路貨物運價的請示》(廣珠鐵綜[2012]192號)收悉。經研究,鑒于廣珠鐵路尚未完成竣工決算且即將開通運營,為形成合理運價水平,決定對廣珠鐵路實行試行運價,現就有關事項函復如下:
一、貨物運價
(一)整車貨物:不分類別每噸公里0.25元;
(二)集裝箱:20英尺箱4.8元/箱公里,40英尺箱9.6元/箱公里,企業自備空箱按重箱費率的40%計算;
(三)企業自備車及租用鐵路貨車掛運:重車0.20元/噸公里,空車0.24元/軸公里;
(四)軍事物資、搶險救災物資:按上述標準的50%計算;農用化肥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貨物起碼計費里程為20公里,不足20公里按20公里計費;一批貨物的運費尾數四舍五入保留到元位。
允許你公司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在上述基準運價基礎上上浮最高不超過20%,下浮不得低于運營成本。具體運價向社會公布后執行,并報我局備案。
二、貨運雜費:廣珠鐵路貨物運輸營運雜費(保價費除外)按鐵道部《鐵路貨物運價規則》(鐵運[2005]46號)及《鐵路貨物裝卸作業計費辦法》(鐵運[2005]5號)表定費率和有關文電規定的標準加成50%執行。
三、貨車延期占用費:每車80元。
以上規定自該線路正式投入運營之日起試行。試行屆滿一個完整會計年度后的一個月內,請按法定程序向我局申請核定正式運價。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