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具備一些公共產品的特征
從運輸學角度來看,公路具有公共產品的“非競爭性”、“效用的非分割性” 和“非排他性”等特征。
一是公路有限度的非競爭性。產品的非競爭性是指一個人在使用該產品時,不能減少其他人的使用。對公共產品來說,其消費者的增加,不會引起該種產品生產成本的增加,從而減少其競爭性。例如,在一條公路上行使的車輛和路人的增加,并不會增加該公路建設的成本,也不可能引起消費者在其他方面消費的減少。但這種非競爭性是有限度的。公路所提供的通行服務有一個擁擠點,即所謂的適應交通量。當公路上通行的實際車流量低于適應交通量時,其使用或消費是非競爭性的;但當車流量高于適應交通量時,公路的使用就具有了競爭性,每增加一輛通行的車輛,都會影響到其他車輛的行駛速度與質量。
二是公路效用的非分割性。產品的效用非分割性是指產品是向整個社會共同提供的,而不是將其分割成若干部分,分別歸個人或集體消費。對公共產品來說,其消費需在保持完整性的前提下,由眾多的消費者共同享受,而不能將其分割為若干部分并經市場銷售后,才進入消費。因而公共產品的生產和提供必須由政府來進行,其生產費用也只能通過稅收來籌資。在一般情況下,公路作為公共產品,絕大多數由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建設。眾多車輛和行人共同享受公路給我們生活帶來的便捷,體現了公路效用的非分割性。但是,在一些特殊的高速公路上,政府通過收取一定的費用(或變相收取費用),限制一定的車輛通行,不是所有的人都能享受這一公共產品。
三是公路成本的排他性。單純從技術的角度來看,一條公路要做到排他性是完全可行的,只需采取全封閉的管理方式,即可將一部分車輛排除在使用者范圍之外。但為了實現排他性所付出的成本遠遠高于可能獲得的收益,因此考慮到經濟合理性,普通公路的排他性不符合理性原則。只有服務水平高且車流量較大的高等級公路所實行的收費,才具有經濟理論上的合理性。此外,高速公路為了實現高速、安全、快捷,在設計和運營過程中采用“全部立體交叉,全部控制出入”和“汽車專用,限速通行”,這在客觀上提高了高速公路的排他性。
公路建設
需要政府財政的介入
若市場體系尚不健全,公路體系的建設與運轉需要政府財政的不斷介入。從財政學理論來講,應處理好以下環節。
首先,理順中央和地方的財力和事權劃分。可參照發達國家的經驗,以分級財政為基礎,明確中央財政對全國性基礎設施建設的投資主體責任。充分發揮車購稅作為中央財政資金的調節作用,消除公共財政的縱向和橫向不平衡。加大中央政府對中西部地區車購稅資金的補助力度,支持中西部經濟發展。對于特定區域(如民族區域、邊疆區域)的農村公路,中央財政要給予支持。
其次,發揮財政在收費公路與非收費公路中的不同作用。在2009年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議上,交通行業提出了構建“公路兩個體系”的思路,即統籌發展以普通公路為主體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體的收費公路體系。非收費公路體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路網的主體,充分體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要求和公路基礎設施的公益性;收費公路體系提供效率服務,是非收費公路體系的補充,主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高品質服務。
最后,規范公路養護的財政資金管理。一方面要加強對轉移支付后地方政府在燃油稅資金上的使用。對成品油消費稅進行規范管理,并再次明確其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投入,以提高中央財政對公路養護的資金投入。另一方面要確立縣級人民政府在農村公路管養中的主體責任,引導各級財政加大對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投入,同時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養機制,通過調動沿線村民的積極性,提高農村公路的養護效率。
我國公路建設和維護
面臨新要求
2010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超過400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7.4萬公里, 97%的鄉鎮通了瀝青水泥路,建制村通公路的比例也超過了99%。全國公路養護里程達到388萬公里,占公路總里程的97%,全部的國省干線和幾乎所有的農村公路都已納入管養。我國公路交通已經從過去“走得了”,發展為“走得好、走得經濟、走得安全”。這一新形勢對我國財政支持公路建設和維護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一,強化公路基礎設施的公益性。改革開放初期,由于國家財政困難,財政不能滿足公路建設的資金需求。1984年,國家不得不出臺“貸款修路、收費還貸”的收費公路政策。收費政策在推動公路行業發展的同時,也造成公路的公益性得不到保障的問題。一些地方過度依靠收費公路政策,導致收費公路規模大、結構不合理、局部地區收費站點多、收費標準偏高等,收費政策與當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生產生活的矛盾突出。通過調整并加大財政投入,切實減少收費公路帶來的公路公益性損失,這是財政投資公路面臨的最主要的問題。
第二,滿足公路的差異化需求。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公眾對公路行業也產生了差異化的需求。一類是滿足出行基本權利的需求;另一類是對出行速度、出行舒適度等方面有較高要求的高品質服務需求。后者代表了社會經濟發展追求效率的一面,應當在政府的管理下通過市場機制去滿足。公路運輸行業應同時滿足這兩類需求,一方面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另一方面在公共財政框架下通過制度設計,完善收費公路政策,激發社會各層的創新能力。
第三,統籌公路建設和養護。在公路快速發展階段,行業內形成了“重建設,輕養護”的思想,也造成本來應該主要投向養護的養路費或成品油消費稅專項資金中,有一部分被地方政府以各種方式投入到了公路建設項目中。甚至一些地方政府以提高大中修、改擴建頻次(以建代養)的方式,維護公路基礎設施,這造成了財政資金投入的低效率。為了充分發揮公路養護資金的效用,應當以公路建設全壽命成本為指導,做到建、管、養并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