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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海上運輸按照船舶的經營方式主要有班輪運輸(又稱定期船運輸)和租船運輸(又稱不定期船運輸)兩種。
一、班輪運輸
班輪運輸(Liner Transport)是指船舶在固定的航線上和港口間按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從事客、貨運輸業務并按事先公布的費率收取運費。
(一)班輪運輸的特點和作用
1.班輪運輸的特點
(1)“四固定”。即航線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固定和費率的相對固定。這是班輪運輸的基本特點。
(2)運價內已包括裝卸費用。貨物由承運人負責配載、裝卸,承運人和托運人雙方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
(3)承托雙方的權利、義務、責任、豁免以船公司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2.班輪運輸的作用
(1)特別有利于一般雜貨和小額貿易貨物運輸。在國際貿易中,除大宗商品利用租船運輸外,零星成交、批次多、到港分散的貨物,只要班輪有航班和艙位,不論數量多少,也不論直達或轉船,班輪公司一般均愿意接受承運。
(2)有利于國際貿易的發展。班輪運輸的“四固定”特點,為買賣雙方洽談運輸條件提供必要依據,使買賣雙方有可能事先根據班輪船期表,商定交貨期、裝運期以及裝運港口,并且根據班輪費率表事先核算運費和附加費用。從而能比較準確地進行比價和核算貨物價格。
(3)提供較好的運輸質量。參加班輪運輸的船公司所追求的目標是,保證船期,提高競爭能力,吸引貨載。班輪公司派出的船舶一般技術性能好,設備較全,質量較好,船員技術水平也較高。此外,在班輪停靠的港口,一般都有自己專用的碼頭、倉庫和裝卸設備,有良好的管理制度,所以貨運質量較有保證。
(4)手續簡便,方便貨方。班輪承運人一般采取碼頭倉庫交接貨物的做法,并負責辦理貨物的裝卸作業和全部費用。通常班輪承運人還負責貨物的轉口工作,并定期公布船期表,為貨方提供極大方便。
二、班輪公會(Freight Conference)
1、定義
班輪公會又稱航運公會,俗稱水腳公會。它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在同一條航線上經營班輪運輸的船公司,為避免相互間的競爭,維護共同利益,通過在運價和其他經營活動方面簽訂協議而組成的國際航運壟斷組織。
2.班輪公會的產生
創辦海運業,不象開創鐵路運輸那樣需要投入巨資,征用土地和鋪設軌道。有意經營者不論規模大小,均可營運。僅有一條船的經營者,也可令其船借助天然航道通航世界各地。因此,海運業和其他行業相比更富競爭性。當某一條航線同時存在幾家、幾十家甚至更多的船公司經營班輪運輸時,激烈的競爭尤易發生。在這種情況下,各船公司往往以降低運價來爭攬貨載。但是,運費又是船公司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如果無節制地降低運價,則會危及船公司的生存。正由于此,作為維護船公司自身利益的手段,在班輪公司之間產生了班輪公會的組織。1875年,經營英國至印度港口之間從事貨運的英國七家公司成立的加爾各答班輪公會(Calcutta Conference),創世界班輪公會之先。目前在國際間的主要航線上,幾乎無不存在班輪公會這類航運壟斷組織。
有些船公司同時經營數條班輪航線,也同時成為數家班輪公會的會員。這一情形強化了班輪公司之間的聯系。資本雄厚的班輪公司甚至在幾個班輪公會中占據壟斷地位,左右公會事務。有時幾個班輪公會聯手,組成聯合公會,增強公會競爭力。例如,墨西哥灣聯合水腳公會(Gulf Associated Freight Conference),就是由9個班輪公會聯合組成,控制著墨西哥至歐洲北部、地中海、南非和東非的貨運。
3,班輪公會的主要業務
班輪公會的業務主要是限制和調節班輪公會內部的相互競爭,同時防止或對付來自公會外部的競爭,從而達到壟斷航線貨載的目的。在限制和調節班輪公會內部的相互競爭時,班輪公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費率
制定費率是班輪公會最主要的一項工作。所有參加公會的會員公司,協定共同遵守的費率,因此這一費率又稱協定費率。在協定費率中,又有固定費率和最低費率之分。固定費率是指會員公司之間協議為某一航線制定的一個固定運價,所有會員公司都必須遵守并按統一的運價計收運費,不得有任何增減。最低費率是指會員公司為某一航線制定的一個最低費率,所有的會員公司只能按高于或等于所規定的費率計收運費,而不得按低于所規定的費率收費。
(2)統一安排營運
班輪公會在其控制的航線上,限制航次及掛靠港口,規定各會員公司在一定時期內船舶艘次數和每一航次的靠港數,并制定船期表。對此各會員公司都必須遵守。
公會在安排營運時的另一措施是限制貨載,為各會員公司劃定裝貨區域,規定各會員公司在一定時期內貨載的分配數額,但允許有一定百分比的伸縮。
(3)統籌分配收入
公會為了平衡各會員公司的利益,將會員公司的運費收入的全部或部分集中起來,按預先規定的比例進行分配。對那些為公會利益作出犧牲的會員公司而言,此為一種補償性安排。
著眼于防止或對付來自外部的競爭,公會又采取以下措施:
(1)規定延期回扣制(Deferred Rebate System)
規定延期回扣制,是班輪公會爭攬貨載時通常采用的回扣制度,按照這一制度規定,貨主必須同公會簽訂所謂“忠誠信約”(Loyalty contract),即在一定時期內,貨主將自己的貨物全部交由某一班輪航線的班輪公司運輸,在計算期屆滿時,可按整個計算期間所支付運費總額的一定百分比從班輪公會取得回扣。按照延期回扣制,在連續兩段期間內,貨主將其貨物全部交給該班輪公會運輸,才能得到自己應得的回扣。否則將被剝奪回扣享受權。
(2)合同費率制(Contract Rate System)
合同費率制又稱雙重費率制(Dual Rate System),它實際上是延期回扣制的替代方式。在這種制度下,貨主與班輪公會簽訂全部交運合同,享受特別低廉的公會運價或運價不變的待遇。那些沒有與班輪公司簽訂全部交運合同的貨主則不能享受合同費率,而必須按非合同費率計收運費。
(3)安排戰斗船(Fighting Ship)
安排戰斗船是班輪公會船舶與非會員船舶展開競爭的重要方式。當班輪公會壟斷的航線上出現非會員船舶營運時,班輪公會即按照非會員船舶航行的相同船期和停靠港口,派出戰斗船,以低于非會員的費率攬貨承運,直到對方被擠出該航線為止。至于戰斗船的一切損失,則由公會成員共同承擔。
4.關于《1974年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Convention On a Code of Conduct for Liner Conference,1974)
進入20世紀60年代以后,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為了發展民族經濟,維護國家利益,強烈要求改變舊的經濟體系,建立新的世界經濟秩序。在國際航運領域,它們強烈反對受發達國家控制的班輪公會的各種壟斷性做法,認為班輪公會把運價定在發達國家和工業國家而不利于發展中國家和原料出口國的水平上,是不合理的、不公平的。為了改變這一現象,1972年4月至5月間,在智利首都圣地亞哥舉行的第三屆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縮寫為UNCTAD)上,“七十七國集團”擬定了《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草案》,以限制班輪公會的活動。聯合國大會于同年12月19日作出決議,并提交給秘書長。此后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主持召開的全權代表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此案,1974年4月6日在日內瓦通過了《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該公約于1983年10月6日正式生效。中國政府曾派代表團參加擬定和審議公約的工作,并于1980年9月23日加入公約。由于我國的遠洋運輸企業不參加任何班輪公會,因此我國不履行該公約的任何具體義務。
《聯合國班輪公會行動守則公約》分七個部分(共54條)和一個附件,其主要內容包括:
(1)公約的宗旨
維護世界海洋貨運有秩序的發展,促進班輪運輸更有效地為國際貿易服務,保證班輪運輸的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的利益均衡,不對任何國家的船主、托運人或對外貿易實行任何歧視。
(2)貨載分配原則
這是公約的核心條款,旨在反對國際航運壟斷。公約規定,凡是參加公會的班輪公司均享有航次和裝貨的權利。在班輪公會服務的航線上,對于班輪公會攬運的貨載,由航線兩端國家的會員班輪公司各占40%,其余20%由第三國會員公司承運。這就是有名的公會會員公司間4:4:2貨載分配原則。
(3)公會協議
這一條款是對公會作出協議的程序規定。公約規定,一項公會協議所包含的作出決定的程序,應以全體正式會員公司一律平等的原則為基礎。公約還規定,未經兩國中的一國航運公司的同意,不能對公會協議中規定的有關該兩國間貿易方面的問題作出決定。這些規定,反映了在班輪公會內部,包括發展中國家的航運公司在內的所有參加公會的會員公司享有平等權利,從而動搖了航運大國壟斷并操縱班輪公會的基礎。
(4)費率
公約規定,運費率應視商業上可行的范圍,盡量確定在最低水平,同時應當使船東獲得合理的贏利。關于運費率的調整,公約規定如果班輪公會要求全面提高運費率,應將其提高的幅度、實施的日期、提高的理由等,至少于150天前通知托運人或托運人組織,并規定兩次提高費率的間隔時間不得少于10個月。
(5)戰斗船
公約規定禁止使用戰斗船。
三、班輪運價
班輪運費是承運人為承運貨物而收取的報酬,而計算運費的單價(或費率)則稱班輪運價。
1、班輪運價的特點
(1)班輪運價的收取包括貨物從啟運港到目的港的運輸費用以及貨物在啟運港和目的港的裝、卸費用。
(2)班輪運價一般是以運價表的形式公布的,是比較固定的。
(3)班輪運價是壟斷性的價格。
(4)班輪運價由基本費率和各種附加費所構成。
2.班輪運價表
(1)運價表的分類
班輪運價表的分類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從運價表的制訂來劃分
①班輪公會運價表。班輪公會制訂的運價表,為參加公會的班輪公司所使用。它規定的運價比較高,是一種壟斷性的運價表,承運的條件也有利于船方。遠東水腳公會運價表即屬此種。
②班輪公司運價表。由班輪公司自己制訂的運價表,如中遠集團運價表。
③貨方運價表。由貨方制訂,船方接受使用的運價表。能制訂運價表的貨方,一般是較大的貨主,并能保證常年有穩定的貨源供應。中外運運價表即屬此種。
從運價表的形式來劃分
①等級運價表。等級運價表是將全部商品分成若干等級,每一個等級有一個基本費率。該運價表的優點是基本費率數目少。
②單項費率運價表。這種運價表是將每種商品及其基本費率同時列出,每個商品都有各自的費率。
(2)運價表的內容
班輪運價表一般包括以下一些內容:
①說明及有關規定。這部分內容主要是該運價表的適用范圍、計價貨幣、計價單位及其他的有關規定。
②港口規定及條款。主要是將一些國家或地區的港口的規定列入運價表內。
③貨物分級表。列明各種貨物所屬的運價等級和計費標準。
④航線費率表。列明不同的航線及不同等級貨物的基本運費率。
⑤附加費率表。列明各種附加費及其計收的標準。
⑥冷藏貨費率表及活牲畜費率表。列明各種冷藏貨物和活牲畜的計費標準及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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