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對外貿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切實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是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內容。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們一定要適應我國對外開放由出口和吸收外資為主轉向進口和出口、吸收外資和對外投資并重的新形勢,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加快調整進出口貿易結構,加快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不斷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不斷拓展新的開放領域和空間。
近年來,我們不斷拓展對外開放的廣度和深度,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進出口總額結構不斷優化,利用外資水平進一步提高,企業“走出去”步伐明顯加快。“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從國際看,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和平、發展、合作仍是時代潮流。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深遠,世界經濟結構加快調整,全球經濟治理機制深刻變革,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孕育突破,發展中國家特別是新興市場國家整體實力步入上升期。從國內看,我國發展的有利條件和長期向好的趨勢沒有改變,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市場需求潛力巨大,資金供給充裕,科技和教育水平整體提升,勞動力素質提高,基礎設施日益完善。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
同時也要看到,在當前國際經濟環境更加復雜、全球需求結構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下,我們只有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才能充分發揮外貿推動經濟增長、促進社會和諧、擴大國際影響力的作用,才能不斷鞏固貿易大國地位、推動貿易強國進程,才能切實提高產品質量、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提高外貿發展協調性,從根本上增強我國對外經濟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我們一定要抓住機遇,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統籌好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加快調整進出口貿易結構,加快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進一步提高對外貿易的質量和效益。
一要優化對外貿易結構。要在大力優化結構和提高效益的基礎上,保持現有出口競爭優勢。無論是一般貿易還是加工貿易出口,都要繼續發揮勞動力資源優勢,都要減少能源資源消耗,都要向產業鏈高端延伸,都要提高質量、檔次和附加值。要加快培育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競爭力的新優勢,積極擴大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延長加工貿易國內增值鏈,推進市場多元化,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不斷提高服務貿易的比重,促進出口結構轉型升級。要堅持進口和出口并重,擴大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進口,促進從最不發達國家和主要順差來源國增加進口,發揮進口對宏觀經濟平衡和結構調整的重要作用,促進貿易收支基本平衡。
二要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利用外資要優化結構、豐富方式、拓寬渠道、提高質量,注重完善投資軟環境,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要把利用外資同提升國內產業結構、技術水平結合起來,在引資的同時把技術、管理和市場引進來,更好地發揮外資在調整產業結構中的積極作用。要堅持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的方針,注重引進先進技術和人才、智力資源,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研發中心,借鑒國際先進管理理念、制度、經驗,促進體制創新和科技創新,切實提高利用外資的總體水平和綜合效益。要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產業目錄,鼓勵外資投向高新技術、節能環保、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和中西部地區。要擴大金融、物流等服務業對外開放,發展服務外包,穩步開放教育、醫療、體育等領域,引進優質資源,提高服務業國際化水平。
與此同時,還要大力營造穩定透明的政策環境、統一開放的市場環境和規范高效的行政環境,進一步加大改革創新力度,提高便利化程度,創造更加開放、更加優化的投資環境,促進利用外資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要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調整審批內容,簡化審批手段,增強審批透明度;規范和促進開發區發展,充分發揮開發區在體制創新、科技引領、產業聚集、土地集約方面的載體和平臺作用;加強投資促進,針對重點國家和地區、重點行業加大引資推介力度,廣泛宣傳我國利用外資政策。
三要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要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完善相關支持政策,簡化審批手續,為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到境外投資提供便利。要鼓勵企業積極有序開展跨國經營,發展海外工程承包,擴大農業國際合作,積極開展有利于改善當地民生的項目合作。要逐步發展我國大型跨國公司和跨國金融機構,提高國際化經營水平。要加強對外投資的宏觀指導,做好海外投資環境研究,強化投資項目的科學評估,提高綜合統籌能力,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健全投資促進和保護機制,防范投資風險。
與此同時,還要努力鼓勵中外企業加強研發合作、共同開拓市場。我國是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全球最大的新興市場,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的階段,有廣闊的市場空間和巨大的發展潛力,有豐富的人力資源和較為充裕的資金要素,有不斷改善的基礎設施和產業配套條件,這些都將為中外企業加強研發合作,共同拓展市場提供新的發展機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來華開展研發創新活動,是正確引導外資投向的重要內容之一。我們要根據經濟發展需要,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與內資企業及研究機構合作申請國家科技開發項目、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等,鼓勵中外企業加強研發合作,鼓勵內外資企業積極承接境外研發外包業務。同時,我們還要努力創新對外投資和合作方式,支持國內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等方面開展國際化經營,加快培育我國的跨國公司和國際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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