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使倉庫現場各環節能及時、準確地為其他各程序提供服務,達到高效、秩序、優質、安全的目的。
二、適用范圍:公司加工現場所屬全體加工人員。
三、權責:
1、 倉管部負責制度的制訂、完善、修訂、執行的監控與協調。
2、 現場工作人員負責本制度的具體執行。
3、 現場資深倉管員負責流程中的檢驗、確認及相關信息的反饋。
四、具體內容:
(一)管理制度
1、 二點:準點上班、準點下班(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情況除外)。
2、 五不準:在上班時間,不準睡覺;不準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雜志(如八卦新聞、六合彩馬報)或打撲克等;不準串崗和私自離崗;不準聚眾閑扯聊天;不準吃東西;不準接待客人;
3、 三檢:自檢、互檢、他檢。
4、 八禁:禁止嘻戲、喧嘩;禁止在倉庫內吸煙;禁止酒后上崗;禁止亂扔工具或物料;禁止野蠻裝卸搬運;禁止違章操作;禁止自調或拆卸機械電子設備;禁止未切斷設備電源下班。
5、 五序:檢,揀貨前要檢查清楚單據要求;看,看物料是否與單據要求齊備;提,有問題的時候及時提出;辦,按規章制度及流程要求辦事;檢,成品檢驗合格后才能入庫。
6、 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7、 設備使用三好:管好;用好;維護好。
8、 五不走:下班時,設備不擦洗保養放置好不走;物料、成品、單據沒整理好不走;記錄沒做好不走;地面衛生不打掃干凈不走;工具不清點保管好不走。
(二)現場資深倉管員崗位要求
1、 上班前:提前5—10分鐘進入倉庫;檢查環境衛生;檢查備料情況;設備的使用狀況檢查。
2、 上班后:確認有無臨時請假人員;出勤人員的補充安排;新進工人的技術指導;借進借出人員的安置。
3、 上班中:檢視機器設備及工具是否正常使用;確認作業中人力資源不平衡時有無及時處理或請求上級支援;查看每位操作人員有無按標準進行作業;加工過程中確認產品質量;有無產品堆積情況沒及時處理;有無工作人員情緒不穩定須及時處理;隨時保持四小時內生產;加工環境隨時保持流暢;加工單、存量狀況查看;成品質量檢驗。
4、 下班前:上司安排的任務及下屬反映的情況當日處理;次日工作預先準備;應保留思考時間(人員任用,工作指導,推動事項,指導工作);下班后檢視工作環境及安全事項(關電源、關門窗);查看當日目標達成情況。
一、 6S管理:
1、 整理(SEIRI):將工作場地的任何物品區分為必要的和不必要的,必要的留下,不必要的清除掉;
2、 整頓(SEITON):把留下的按照規定的合理位置放置,并明確標識;
3、 清掃(SEIOS):將工作場地清掃干凈;
4、 清潔(SEIKETSU):維持上述成果;
5、 素養(SHITSUKE):每位員工養成良好習慣,遵守各項規則做事。
6、 安全(SAFETY):
二、 設備管理:
1、 設備潤滑工作:A、三清潔,油桶—油具---加油點。B、五定:定點,規定潤滑部位名稱及加油點數;定質,規定油脂牌號相同;定時,規定加換油時間;定量,規定每次加換油數量;定人,規定每次加換油具體的人員。
2、 設備缺陷處理:A、設備不能正常使用,崗位操作人員或現場管理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B、上述人員不能排除則及時通知專修師傅或上級主管,在未排除故障前應停機待修,不可使用;C、對加工過程中經常停機并多次處理無效的機位,要重點監控;D、設備使用前應明確設備的操作步驟,包括使用前的操作準備和操作順序。
三、 安全管理:
1、 生產設備要嚴格按照原設計、使用要求,留有足夠的空間場地和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進行安裝調試;未安裝調試的設備禁止使用。
2、 各種設備和儀器運行,操作者應遵守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超負荷運行,特別是有不安全因素時,應立即停止,向上級安全部門報告;
3、 工作場地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高速運轉在操作面的皮帶輪,必須具備皮帶罩,導電設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損壞操作;
4、 隨時檢查生產場所,建筑物安全狀態,通道平坦、暢通,光源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走臺、升降口、吊運裝置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
5、 有高溫、潮濕、雷電、錚電等危險的場所,要注意安全。
6、 不得帶手套操作帶鋸或有轉軸的設備。
7、 載貨升降機、叉車車斗、軌道吊車,嚴禁載人運行;
8、 配電線路的設計、施工、維護、修理均要嚴格執行《配電線路操作規程》,嚴防觸電事故的發生;
9、 有必要控制最高轉速的設備,經設備部門限速后,不得擅自調整超速;升降機、引車、吊機、叉車及其它安全設備,非指定人員不得操作。
10、 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腳、酗酒,生產現場不準穿裙子、高跟鞋、留長發;
11、 非加工員工或非當班加工員工進入生產現場,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腳、酗酒、穿裙子、高跟鞋、留長發(應戴工作帽);
12、 下班前檢查電源開關狀況。
13、 下班后關閉門窗。
八、現場加工的工作標準和績效標準:
1、 現場員工的工資構成:
基本工資+崗位獎+績效獎
說明:基本工資:元/月
崗位獎:根據不同崗位(勞動強度、技術含量、工作熟練程度、崗位勞動量)而確定的工資。
績效獎:根據工作成績的好壞而確定。
其中標準工作時間的基本工資為常量,崗位獎和績效獎為變量。
2、 崗位獎金的計算方法(采用記點法):
崗位實際獎金=實際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W-失誤點數*W/崗位總點數
說明:
1) 現場操作人員崗位獎基準額為人民幣200元/月,每半年進行一次調整,調整的依據是根據記點數及考核的數據,最高可將崗位獎調至500元/月?,F場技術人員和現場領班崗位獎為人民幣900元/月。設為W。
2) 應出勤天數是指按自然月減去公司的休息日所得天數。
3) 實際出勤天數=應出勤天數-請假天數(含有薪假)-曠工天數*2-因考勤遲到、早退折算的天數。
4) 現場加工操作崗位總點數為100點。
5) 現場領班及技術人員總點數為200點。
6) 失誤點數是指因崗位操作失誤而計算的點數。
7) 失誤點數的記點方法:
A、 不按要求周期和內容保養設備,每次2點。
B、 不按作業指導書所列加工程序操作,每次記2點。
C、 以各種理由拒不執行上級工作安排,每次記5點。
D、 5S工作達不到要求,每次記1點。
E、 協調不良產生矛盾而影響工作,每次記3點。
F、 未經許可串崗或大聲喧嘩,每次記1點。
G、 工作時間內自行離開崗位10分鐘以上,每次記2點。
H、 對加工單認知錯誤導致產品損失,每次記30點。
I、 未按產品要求及時包裝和標記,每次記2點。
J、 產品表面水漬擦拭不良,每次記2點。
K、 工作中態度粗暴,每次記1點。
L、 野蠻對待產品、材料、工具、設備等,每次記5點。
M、 消極并影響工作進度,每次記2點。
N、 未按要求對失誤記點,責任人記20點。
O、 排圖失誤導致余料難以再使用,責任人記20點。
P、 工作場所打人或互相毆打,記分25分。
記點操作程序:
A、 出現失誤或獎勵情況-----填寫記點報告單-----記點人簽名-----告知當事人-----上級簽名-----行政助理保存并統計------財務部核算。
B、 記點權限:現場管理人員有直接記點權;程序中前后部門(或工序)有記點建議權;現場被記點人員有記點知情權;上級主管有核查審批權。
C、 保證條款:直接管理人員極其上司包庇下屬而被查實者,直接管理人員當月崗位獎扣除5%和年終獎10%;上級管理人員未按周期巡視現場,每次扣除崗位獎1%;其他部門人員知情不報查有實據者,每次扣除當月崗位獎1%。
3、 績效獎金的計算方法(比例分配法):
實際績效獎金=實際在加工時間/標準加工時間*Y*40%+實際成本/標準成本*Y*40%+(1-設備故障次數)*Y*10%+(2-工具不良數)/2*Y*5%+(3-不按要求整理、包裝、堆放、裝卸、加工等次數)/3*Y*5%
說明: 1) 績效獎金的基數為300員/月。試用期內員工無績效獎。
2) 績效獎金的基數為Y。
3) 實際績效獎金為人民幣0----- ≤300元。
4) 標準在加工時間為6小時/日,156小時/月。
5) 實際在加工時間為上班時間內切割機運轉時間。
6) 。
7) 設備故障次數指機器設備使用不良導致不能正常加工的次數,包括自然因素。
8) 工具不良數指領用工具的減少件數和明顯損壞件數。
9) 不按要求作業次數是指已確定相關制度和檢查程序,但未具體執行或執行達不到標準次數。
10) 計算公式中有減項部分其結果可以為負數。
11) 績效獎金在基數上增加計算項目:
A、 一個月內機器故障為0次,基礎獎金另增加5%。
B、 一個月內按相關標準定量完成任務并節約成本,基礎獎金另增加10%。
C、 完成工作任務并保持現場整潔最優者,基礎獎金另增加5%。
D、 任勞任怨,除完成本職工作外主動要求幫助他人工作且卓有成效者,基礎獎金另增加3%。
E、 現場工作改善建議被公司采納并證明有效者,基礎獎金另增加15%。
此項由行政部主管及財務部相關人員當場確認。
12) 以上的操作程序及權責:
A、 操作程序:設定有關標準-----記錄有關實際發生數據----上級主管簽名確認------行政助理統計相關數據-----行政部主管確認-----財務核算。
B、 權責: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記錄實際加工時間;行政部負責檢驗實際成本;現場管理人員負責設備故障記錄和工具不良記錄;行政部主管檢核;現場管理人員負責不按要求作業次數;現場操作人員負責記錄上級巡視情況。
C、 保證條款:現場管理人員不按實際記錄,扣除本人當月崗位獎1%和年終獎5%,有意而為扣除本人當月崗位獎5%和年終獎10%;上級管理人員審核錯漏,扣除本人當月崗位獎1%和年終獎5%;關聯部門人員舉報記錄外情況,本人當月崗位獎增加1%。
D、 績效獎所有的數據是以一個月為基準設置,在期末計算平均值。
九、制修廢程序:本制度由倉庫部收集相關資料負責編制,并按制度審批程序進行審批,獲得總經理核準后開始執行,總經理簽署日為執行日。修改及廢除程序與編制程序相同。倉庫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