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馬暉
3000元的個稅“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擬不變。
6月27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舉行。當日下午,分組審議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二審稿中,維持了初審稿中有關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的規定,即免征額由現行的每月2000元上調至3000元。
與此同時,二審稿將超額累進稅率中的第一級稅率由5%降到3%,以進一步降低工薪所得納稅人中較低收入人群的稅負。
稅率調整:5%變3%
二審稿中,雖然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未變,但在稅率方面卻有所變化,將超額累進稅率中的第一級稅率由5%降到3%。
這樣的舉措,被認為是進一步降低工薪所得納稅人中較低收入人群稅負。
而此前在初審稿中,已將現行的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修改為7級,取消了15%和40%兩檔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適用范圍。其中,第一級5%稅率對應的月應納稅所得額由現行不超過500元擴大到1500元。
本次二審稿,則進一步將5%稅率降為3%。
對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稱,法律委員會經同財政部、國稅總局研究測算,建議將第一級稅率由5%修改為3%,這樣將加大對工薪所得納稅人中70%較低收入人群的減稅力度,使其稅負水平進一步降低。
“這是本次個稅法修改中一個很大的進步。”參與分組審議的楊正午委員表示。
在初審稿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時,曾有財稅專家表示,草案在稅率結構的設計上存在相對不足之處——主要是取消15%的稅率,使20%的稅率覆蓋范圍,從原來的月收入7000元-22000元,改變為7500元-12000元,看起來“不利于清晰體現培育和壯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政策導向”。
這位專家測算,取消15%的稅率后,7500元-12000元之間的月收入段適用的稅率由10%直接提高到20%,導致這一收入段的稅負迅速上升,并帶動后面收入層級的稅負加重。
對此,有今天參與分組討論的委員也表達了類似的觀點。
據蔡昉委員介紹,亞洲開發銀行曾做過統計,中國按照購買力平價算,每天收入2-20美元的群體可以稱之為中等收入群體,這部分人占中國全部人口的66%,而其消費占到總消費的80%。
“這其實還是一個偏低的中等收入群體,但是他們已經對消費做出這么大的貢獻了,所以我覺得個人所得稅法的修改應該從這個角度考慮,減輕中等收入者負擔,不要把負擔都轉移到他們身上。”蔡昉表示。
因此,前述專家曾提出,本次個稅調整,應保留原有15%稅率而取消20%稅率。
“是保留15%,還是將5%改3%,其實看針對哪個群體,前者是為中產階層減稅,后者更多考慮低收入群體。”有財稅專家表示。
對此,參與分組審議的李連寧委員給出了一個頗為形象的比喻:“這個情況下,把第一級稅率的5%減為3%,法律委一位領導說過,如果用過去‘土改’劃成分來類比的話,個稅是‘貧農’原則上不交稅,‘中農’少交稅,‘富農’多交稅。這次稅率從5%調到3%,就是把‘貧下中農’中的‘下中農’的稅負負擔再進一步減輕。”
“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擬維持3000元
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公布之后,對于個人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的討論,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為此,隨后全國人大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草案全文,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3000元,在征求意見過程中,有的人對3000元的減除費用扣除標準是贊成的,有的認為應當繼續提高,還有一部分意見認為應該降低。”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人士表示。
而在本次常委會上提交的二審稿中,明確表示將維持此前所確定的3000元不變。
對此,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提交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予以明確解釋:“考慮到草案的減除費用標準是在對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水平以及工薪所得納稅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比重進行測算基礎上確定的”。
“在免征額的確定上,每月免征額從2000元提高到3000元,已經足夠覆蓋近兩年來因物價上漲導致的基本生活費用的上漲。”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稱。
他舉例論證,以北京為例,加上“三險一金”后,最低的免征額為3856元,而最高的免征額達到5798元,“實際上已高于部分人所提議的5000元”。
然而,從全國人大征詢社會意見的結果來看,這樣的觀點并未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
全國人大公布的征求意見結果顯示,網上共有7萬余人針對此條發表了意見,其中建議提高免征額者占到了83%。
“這次不一樣了,不僅是征求全國人大常委的意見,也在社會上廣泛征求意見了,征求的意見應該受重視。”陳佳貴委員稱。
對于此前財稅部門提出,如果進一步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可能導致稅收大幅減少的說法,有參與分組審議的委員亦提出了不同的看法。
“我們回顧一下歷史,每次調整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的時候,財政部都講,我們會減少多少收入,但實際上結果并不是這樣。工資薪金所得減除標準調了,人們的收入增長之后,最后還會收回來。”辜勝阻委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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