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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箱單詳細記載了每一集裝箱內所裝貨物的名稱、數量、包裝種類、標志等貨運資料和積載情況,是集裝箱運輸中記載箱內貨物情況的唯一單證。此單以箱為單位制作,由裝箱人填制并經裝箱人簽署后生效。
裝箱單的主要內容包括:船名、船次、裝卸港、收交地點、集裝箱號和規格、鉛封號、場站收據或提單號、發貨人、收貨人、通知人及貨名、件數、包裝種類、標志、號碼、重量和尺碼等。對危險品還應作出特殊要求說明。
裝箱單一般一式數份,分別由貨主、貨運站、裝箱人留存和交船代、海關、港方、理貨公司使用,另外還需要準備足夠份數交船方隨貨帶往卸貨港以便交接貨物、報關和拆箱使用。
制作裝箱單時,裝箱人負有裝箱單內容與箱內貨物一致的責任。如需理貨公司對整箱貨物理貨時,裝箱人應會同理貨人員共同制作裝箱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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