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醫藥網
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近日出臺綜合措施,通過加強監督檢查、推行電子監管、支持企業重組、提升管理水平、打擊違法經營等多種手段,切實加強對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監督管理。
在推進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過程中,湖北省通過招標確定的首批基本藥物配送企業負責37個試點縣(市、區)基層醫療機構的基本藥物配送。為確保基本藥物配送行為規范,保障基本藥物質量,湖北省局要求各市局建立轄區基本藥物配送企業檔案,各試點縣(市、區)局建立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和相關基層醫療機構檔案;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強對配送企業經營行為、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渠道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依法查處;按照“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率先使用電子監管碼”的要求,監督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積極使用電子監管碼,做到藥品流向清楚、可追溯;督促已建立藥品電子監管系統的縣(市)局,盡快實現系統與本地基本藥物配送企業的連接,實現基本藥物遠程電子監管。
同時,湖北省局鼓勵和支持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兼并重組,以此整合配送資源,發展現代物流,提高藥品配送能力;監督指導配送企業提升藥品質量管理水平,要求企業在倉庫裝備溫濕度自動控制系統,健全和完善計算機管理系統,規范冷鏈運輸系統;建立基本藥物供應和配送客戶檔案,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并將客戶名單報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備案;加強對基本藥品配送企業票據管理的監督,加大檢查力度,切實打擊藥品“掛靠經營”、“過票”等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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