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建議:第一,凡物流企業為公共服務的倉儲設施占地仍執行2006年底的土地使用稅稅率,以維持物流企業的正常經營,使他們能夠繼續為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第二,以物流園區為單位,進行差額納稅試點。凡進駐園區的物流企業,均可享受運輸、倉儲營業稅抵扣政策。第三,落實國家有關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政策。第四,設立物流園區輔助稅收征管政策。對入園物流企業所使用的小規模運輸業主的統一管理與運輸業發票實行代開、代征,可在有條件的物流園區先行試點。第五,園區用電、用水、用氣等采用工業價格,取消向物流企業收取的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收費項目,減輕稅費負擔。
六、拓寬物流園區建設的投融資渠道
物流園區是一個高投入、低回報的行業,前期投資規模大、資金占用周期長。盡管物流園區的收入來源穩定性較高,但一般利潤率較低,資金短缺問題嚴重。由于融資困難,物流園區建設和運營中承擔著巨大的資金壓力。
我們建議:第一,建立支持物流園區發展的專項資金。對于納入城市總體布局規劃、具有發展潛力的物流園區(基地、中心)給予優先貸款和貼息。鼓勵各級地方政府投資參與符合發展規劃的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租賃給物流企業經營,減輕企業一次性投資的壓力。第二,允許有發展潛力的物流園區發行不同期限的長期債券,或在創業板市場發行股票融資。第三,依據《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有關規定,鼓勵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積極開展面向本土物流企業的網絡并購貸款業務,對物流企業拓展物流網絡的戰略性并購給予信貸支持。第四,開展物流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與物流園區或入駐企業強強聯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務平臺。第五,鼓勵外資和民間投資物流園區,形成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融資環境。
七、搞好物流園區周邊交通運輸配套設施建設
物流園區集中了大量的物流企業,特別是從事配送、運輸的企業和所屬車輛,這給園區臨近的交通基礎設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雖然物流園區外圍交通四通八達,公路、鐵路等多種運輸方式也能夠有機結合,但園區內部交通微循環和主次干道接駁不利,也會極大地影響聯運效率。因此,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改善物流園區的集疏運條件,是物流園區具有發展后勁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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