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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多式聯運是指按照國際多式聯運合同,以至少兩種不同的運輸方式,由多式聯運經營人(combined transport operator-c.t.o.)將貨物從一國境內接管貨物的地點運至另一國境內指定交貨地點。為履行單一方式貨物合同所規定的貨物接送業務,則不應視為國際多式聯運。